关于调整外来车辆进出与停放校园收费 标准和收费方式的通知 各学院(部)、单位,各部门、工会、团委: 学校大门新车牌识别管理系统即将启用,为规范车辆管理,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吉府办发【2012】39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学校同意,拟调整外来车辆进出与停放校园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及范围 学校除公车及正式在编教职工本人以外的机动车辆,均属外来车辆,具体分为五类: 第一类:在学校从事经商等经营活动人员的车辆 第二类:校园内居住或租住人员的车辆 第三类:附小幼儿园接送人员的车辆 第四类:教职工亲属的车辆 第五类:其他外来车辆 二、收费方式及标准 1.按月(年)收费 对经常性出入与停放校园的外来车辆可采取按月(年)收费方式。
车辆类别 收费标准 第一、二、五类 60元/月 600元/年 第三、四类 30元/月 300元/年
2.计时收费
对即停即走的外来车辆采取计时收费方式,半小时以内免费,半小时至四小时内按3元/辆收费,以后每增加两小时加收1元/辆,全天最高限额10元/辆。
三、其他事项
1.因工作关系来访的外来车辆凭对口接待部门的公务通行票免费通行。
2.大型外来客货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确属工作原因需进入校园的,须由相关部门申请,报保卫处同意后方由新大门可放行,并按计时收费方式收取费用。
3.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水、电、气、通信抢险(修)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4.工作人员收取费用后应及时开具正式票据。
5.本《通知》所指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包含人事代理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6.本《通知》所指的机动车辆不包括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
7.需办理按月(年)收费的外来车辆请在井冈山大学保卫处网上下载《井冈山大学外来车辆进出与停放校园审批表》。其中第一、二、五类车辆需要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证明意见;第三类车辆需要附小、幼儿园的证明意见;第四类车辆需附教职工的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审批表》经保卫处审批盖章后,车主凭《审批表》到保卫处门卫与交通管理中心(西大门左侧)办理缴费及车牌录入手续。
联系人:冯佳 联系电话:13755454054。
保卫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