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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园内流动人口进行普查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单位、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掌握校园内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排查校园内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于四月份对校园内居住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工作,请各学院、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登记对象

居住在校园内的流动人口。

二、普查登记范围和组织

普查登记范围为各校区(原职大教工宿舍区除外)校园内,校本部、医学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校区由保卫处牵头,卫校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普查登记。

三、普查登记办法

1、以学院、单位、部门为单位进行登记。

2、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如基建工地民工由基建处负责,校园内商业网店、门面的流动人员由后勤集团负责等)。

3、居住在教职工个人房产或使用权为教职工的房屋及其它房屋的流动人口,按照“谁提供房源、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以教职员工本人所属部门或学院为单位进行登记,离退休人员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登记。

四、普查登记的内容

按照《井冈山大学校园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填写井冈山大学流动人口登记审批表(在保卫处网站制度法规栏目中下载)和办理相应登记审批工作。

五、具体要求

1、本次普查登记工作以各学院、单位、部门为单位,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时间,按要求完成该项工作,并开展对流动人员的宣传和管理,该项工作列为学校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2、登记上报时间2013年5月15日止。

3、校区联系人

校本部联系人:贺一川 电话:8100578

河西校区联系人:张彬 电话:8337430

继续教育学院校区联系人:伍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