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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9-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09]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加大力度保稳定”的指示精神,以提高大学生安全法制意识为目的,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井冈山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

的实施意见

井大综治字[2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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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部门:

近年来,我校在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但是部分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安全防范能力还比较弱,涉及学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知识和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09]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加大力度保稳定”的指示精神,以提高大学生安全法制意识为目的,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井冈山大学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伴青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肖长春、廖万明、钟风健、易九桂、黄俭根以及各学院党委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宣教内容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应急知识、公共安全;珍惜生命、人身安全;物品保管、财产安全;防火知识、消防安全;出行平安、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食品安全;校园环境、周边安全等八个方面。

四、方法步骤

1、每年三月为综治宣传月,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并将活动情况(计划总结等)于四月十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2、每年六月初,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3、每年九月份组织入校新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教务处下发《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并安排不少于四个课时的新生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学习《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及井冈山大学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校园日常安全防范技能。逐步把安全教育课列入基础必修课,并落实相应学分。

4、每年十月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各学院入校新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竞赛,要求参赛率在95%以上。

5、保卫处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安全稳定人员含班主任、辅导员安全知识的业务培训。

6、组织聘请公安、消防、综治、法律等专家加入到教学队伍中来。

7、选派安全教育干部和教师参加省教育厅定期举办的有关培训。

五、考评考核

1、省教育厅已把该工作纳入了《江西省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评估办法》。

2、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每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并评选出2—3个安全教育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3、本实施意见为长期性指导文件,今后将不再下文,望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教育 大学生 实施意见

抄报:校领导

井冈山大学综治委 2009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