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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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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与巡逻中心职责

发布日期:2018-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1.负责校园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校园内的治安联调、联动、联治工作。

2.负责协调和组织校园各学院(部门)落实校园各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日常性安全防范巡查、检查和指导工作。

3.负责校园群体性一般事件、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配合公安处理校园内的各类案件。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止境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的工作,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开展国家安全日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做好校园内师生民族宗教工作,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安全维稳工作。

6.协同做好出入境人员和特殊人员的政审工作。

7.按规定负责校园内活动的审批,组织安排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活动现场秩序工作,特殊时节重点治安值守工作,校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治安安全防范和国家安全、反恐等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

9.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联防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学生联防队校园治安巡逻工作。

10.负责巡逻汽车、助力车、自行车、电子巡更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11.负责校园“110”值班、接警及接警后的指挥调度和联动。协同保卫处值班人员承担校园“110”接警后的治安服务。

12.负责学校监控中心和保卫处监控室的值守和管理。充分发挥技防设备的巡逻职能、威慑职能、事后取证功能,运用技术防范设备,提高技术防范水平。负责学校技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及对二级监控中心的指导。

13.负责对校园案件的统计分析和校园治安情况通报工作。

14.完成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